一、機關職能
(一)牢牢把握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主線,將之貫穿于水資源管理、水利建設、水土保持、水災害防治、水環境治理及自身建設等全過程各方面。
(二)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統籌發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類風險挑戰,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動。
(三)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巴彥淖爾市有關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規。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臨河區水利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組織編制臨河區水資源規劃、灌溉綜合規劃、黃河及北山沿線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四)負責臨河區農村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按照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參與擬訂臨河區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并監督實施;負責臨河區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
(五)負責提出臨河區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國家和自治區及區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提出臨河區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水利行業統計工作。
(六)指導全區水資源保護工作。參與組織編制并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七)負責全區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制定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八)參與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全區水利基礎信息網絡建設,指導與協調臨河區境內黃河、湖泊、入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臨河區境內河湖海子、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九)指導水利行業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參與協調全區具有控制性的和跨旗縣區水域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臨河區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按規定權限組織有關工程的驗收。
(十)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全區水土保持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并定期公告。負責權限內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上報、審批、監督實施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一)指導農村農業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全區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組織實施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人畜飲水工程的建設與管理,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二)負責全區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參與處理跨旗縣區水事糾紛,組織協調、處理跨鄉鎮水事糾紛,參與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三)負責落實水旱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干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協調洪水調度。負責防御境內黃河、北山防洪工程、分干溝以上排水工程防御洪水、水量調度方案的報批,并組織實施;負責洪泛區、蓄滯洪區、防洪保護區洪水影響評價的報批工作。
(十四)開展水利科技工作。負責全區水利方面的科技、教育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指導全區水利科技隊伍建設。參與重大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
(十五)承擔區級河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協調構建河湖長制組織體系,明確河湖長工作職責,建立河湖長制相關制度,協調推進河湖長制各項工作的落實。
(十六)完成臨河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區水利局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優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和利用水需求和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供水安全保障。
二、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
負責貫徹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主線工作的統籌協調。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黨務、財務、紀檢、黨風廉政、精神文明建設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組織綜合材料的起草和機關文秘、檔案、保密、接待、后勤保障、保衛、調研、信息、宣傳、信訪、督查、政務公開、史志年鑒編撰、規章制度建設等綜合性事務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職稱管理等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組織實施目標責任考核及干部監督工作,指導水利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的編制和執行。負責部門及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統籌協調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提出臨河區水利基本建設投資計劃,負責管理權限內各類水利資金的計劃分配與監督。承擔水利統計和水利審計工作。
(聯系電話:0478-8761554,負責人:李敏)
(二)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股
組織指導全區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按規定權限審批水利工程初步設計,組織開展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組織編制全區重大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審核重點水利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指導水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組織指導有關防洪論證工作,組織開展大型調水工程前期工作。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及雨洪資源利用等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承擔水利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全區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臨河水利工程安全監管工作,負責調查處理并協調解決水利安全事故。
(聯系電話:0478-8761511,負責人:楊建萍)
(三)水利水保股
組織指導臨河區水土保持重點治理區工作,負責全區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全區水土流失監測、預報工作。負責水利科技信息工作,承擔臨河區水利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水利信息化運行管理。負責編制臨河區水利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水利科技應用和推廣工作,組織重大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和教學推廣。參與擬訂水利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范并監督實施;負責水利職工科技教育培訓等工作。
(聯系電話:0478-8761552,負責人:楊曉敏)
(四)水政水資源管理股(加掛區節約用水辦公室牌子)
按權限參與擬訂涉水的規范性文件,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水利工作的制度并監督實施。負責全區水利系統依法行政工作,承辦水利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負責水利法治宣傳教育,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協調處理跨鄉鎮水事糾紛。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負責全區水資源管理、配置、節約和保護工作。指導臨河區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擬訂農村水資源開發規劃和建設管理工作。擬訂灌排水管理辦法,協調用水部門間的水量分配,監督指導以用水戶參與管理為主要內容的新的管水組織的規范運行工作,促進節約用水,科學用水。指導基層水利站工作。組織參與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有關工作。組織參與水資源調查、評價有關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水權制度建設工作,負責水特許經營的審批及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并發布水資源公報。參與編制水功能區劃和指導入河排污口設置管理工作。負責防御境內黃河、北山防洪工程、分干溝以上排水工程防御洪水、水量調度方案的報批,并組織實施。承擔區節約用水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措施,組織編制并協調實施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指導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聯系電話:0478-8761512,負責人:辛穎)
(五)河湖管理股
承擔臨河區河長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推進河長制工作的組織協調、調度督導和考核考察工作。承擔督導河流、湖泊、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工作。組織指導河流、湖泊采砂管理和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管理等工作。指導境內黃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實施河道管理范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參與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參與組織編制洪水干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承擔黃河防洪工程的運行管理和維修養護工作。負責洪泛區、蓄滯洪區、防洪保護區洪水影響評價的報批工作。承擔水庫移民工作。
(聯系電話:0478-8761529,負責人:楊進義)
辦公地址:巴彥淖爾市臨河區豐河路與帥豐街財政綜合辦公大樓
辦公時間: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方式:0478-8761554
負 責 人:李治文
朱世華
許永峰
成蘭艷
局屬二級單位: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排水事業中心
一、機關職能
區排水事業中心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市委、區委決策部署,承擔臨河區國管分干溝排水工程及設施的建設、運行、維護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牢牢把握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主線,將之貫穿于國管分干溝排水工程和設施建設運維及自身建設等全過程各方面。
(二)承擔宣傳和貫徹國家關于排水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保護本排域內的排水工程,確保工程發揮效益。
(三)承擔臨河區國管分干溝運轉保障工作,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阻礙、破壞排水設施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開展臨河區國管分干溝排水工程項目建設工作;指導鄉鎮(農場)對支溝工程的建設和運行工作,并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對農田斗、農、毛排水溝道工程設施進行維修和溝道清淤工作。
(五)承擔臨河區國管分干溝揚水泵站的建設、運行、維護工作。指導鄉鎮(農場)支溝揚水泵站的建設、運行、維護工作。
(六)承擔臨河區國管分干溝運行中的水質監測工作,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排入國管分干溝的不達標水事行為。
二、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
負責中心日常工作,承擔黨務、政務、財務、人事、宣傳等工作;起草制定工作計劃、總結、匯報等文件材料;組織政治、業務學習,承擔目標管理考核工作。
(聯系電話:0478-8761531,負責人:劉青山)
(二)工程建設運行股
負責國管分干溝排水工程建設項目的建設管理工作和國管分干溝排水運行管理及揚水站安全運行管理工作;負責排水工程建檔立卡和檢查驗收資料的整編及排水資料的收集歸檔。
(聯系電話:0478-8761523,負責人:鄔曉榮)
(三)臨西排水段
負責合濟、合右、黃右、永蘭、西南、新春六條分干溝及新春揚水泵站的運行、維護工作。
(聯系電話:0478-8761531,負責人:石峰)
(四)臨南排水段
負責南一、南二、北邊、烏蘭四條分干溝及南一、南二揚水泵站的運行、維護工作。
(聯系電話:0478-8761531,負責人:喬軍)
(五)永樂排水段
負責永剛、永大、新華、新華西稍、西樂、西樂西稍、中臨七條分干溝及永大揚水泵站的運行、維護工作。
(聯系電話:0478-8761531,負責人:于展業)
辦公地址:巴彥淖爾市臨河區豐河路與帥豐街財政綜合辦公大樓
辦公時間:9:00-12:00 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方式:0478-8761523、0478-8761531
負 責 人:李錫環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水旱災害防御中心
一、機關職能
(一)牢牢把握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主線,將之貫穿于水旱災害防御工程的建設運維及自身建設等全過程各方面。
(二)承擔宣傳和貫徹國家關于水旱災害防御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防洪抗旱調度指示、指令,依法保護本行政區域內的水旱災害防御工程,確保工程發揮效益。
(三)承擔臨河區水旱災害防御工程日常運轉保障工作,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阻礙、破壞水旱災害防御工程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承擔臨河區水旱災害防御工程建設項目的建設運行、維修養護、水毀修復、檢查巡護工作。指導鄉鎮(農場)對水旱災害防御工程的建設和運行管理。
(五)承擔臨河區水旱災害預警體系的建設、運行、維護。指導鄉鎮(農場)開展水旱災害信息化建設。
(六)完成黃河臨河段水質、水情、凌情、險情監測預報工作,組織水旱災害防御和洪水調度方案的編制,并進行相關技術培訓。提供水旱災害防御應急搶險技術支撐工作。指導全區水旱災害防御隊伍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七)開展儲存、調度防洪抗旱物資設備工作。
(八)完成區水利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二、機構設置
(一)黃河河道管理一段
承擔臨河區水旱災害防御工程建設項目的建設運行、維修養護、水毀修復、檢查巡護工作。完成黃河臨河段水情、凌情、險情監測預報工作。
(聯系電話:0478-8761541,負責人:王永生)
(二)黃河河道管理二段
承擔臨河區水旱災害防御工程建設項目的建設運行、維修養護、水毀修復、檢查巡護工作。完成黃河臨河段水情、凌情、險情監測預報工作。
(聯系電話:0478-8761541,負責人:周玉斌)
辦公地址:巴彥淖爾市臨河區豐河路與帥豐街財政綜合辦公大樓
辦公時間:9:00-12:00 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方式:0478-8761541
負 責 人:喬建忠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農村安全飲水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
(一)牢牢把握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主線,將之貫穿于農村安全飲水工程項目建設和基層供水站運轉保障及自身建設等全過程各方面。
(二)承擔全區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基層供水站運轉保障。開展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維護、水源保護、工程檢修、水質處理、水質檢測、計量收費等工作,向農村居民提供符合農村飲用水衛生標準的供水服務。協助相關部門對違法違規使用農村飲水行為依法處理。
(三)指導全區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項目建設。
(四)參與全區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地建設與保護
(五)承擔全區飲水安全工程折舊費提取及大修基金使用。
(六)完成區水利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辦公地址:巴彥淖爾市臨河區豐河路與帥豐街財政綜合辦公大樓
辦公時間:9:00-12:00 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方式:0478-8761518
負 責 人:史如杰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水資源保護中心
主要職責
(一)牢牢把握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主線,將之貫穿于水資源保護及自身建設等全過程各方面。
(二)承擔全區水資源管理保護的相關技術工作;協助開展計劃用水、節約用水的培訓工作。
(三)協助開展水利普法執法、水資源管理、水土保持監管、水旱災害防御、水資源保護行政執法等輔助性工作。承擔節水型社會建設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相關技術支撐工作。
(四)承擔全區規劃控制區內地表水、地下水管理和保護的事務性工作。
(五)完成區水利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辦公地址:巴彥淖爾市臨河區豐河路與帥豐街財政綜合辦公大樓
辦公時間:9:00-12:00 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方式:0478-8761543
負 責 人:王強
初審人:段禎印 復審:李敏 終審:朱世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