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關職能
(一)牢牢把握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主線,將之貫穿于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事務、老齡工作、養老服務、社會組織、慈善事業、區劃地名等工作及自身建設全過程各方面。
(二)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統籌發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類風險挑戰,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動。
(三)民政領域執法職能包括:養老服務、殯葬管理、地名管理、民辦非企業登記管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社會救助、志愿服務、慈善管理等工作中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職能。
(四)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擬訂全區民政行業規劃。
(五)負責全區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調研指導行業主管部門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負責直接登記管理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六)擬訂全區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孤兒供養、殘疾人福利、“三民”“精簡退職”“殘定”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救急難”工作、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七)負責全區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工作,承擔全區行政區劃變更的審核和申報工作,按規定權限組織開展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區婚姻登記及信息、檔案管理工作,推進婚俗改革。
(九)負責全區殯葬管理工作,擬訂地方殯葬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十)負責全區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工作,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二)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規劃,負責社會捐助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區民政局推動老齡工作主動應對和統籌協調轉變,健全工作體制機制,強化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職能,協調有關部門不斷完善老年人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優待、宜居環境、社會參與等政策,增強政策制度的針對性、協調性、系統性。推動養老服務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質量轉變,加快建設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大力發展普惠型養老服務,促進資源均衡配置,推動實現全體老年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在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上不斷取得新進展。強化基本民生保障,健全分層分類、城鄉統籌的社會救助體系,聚焦困難群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和環節傾斜,兜牢民生底線。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貫徹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主線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生產、人事、檔案、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意識形態、對外交流合作等工作。組織開展民政領域改革推進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工作,牽頭負責機關辦公自動化規劃建設工作,牽頭負責全區民政領域‘“放管服”改革’及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牽頭負責全區民政領域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
(聯系電話:0478-8288261,負責人:鄔文印)
(二)財務股。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基礎設施建設標準。指導和監督財政撥付的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民政項目申報工作。承擔民政統計管理和機關及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
(聯系電話:0478-8220931,負責人:王美霞)
(三)社會救助股。擬訂全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救急難”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承辦黨中央、自治區和市、區本級財政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分配、監管、使用工作。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相關救助辦法。負責全區低收入家庭經濟信息核對工作。
(聯系電話:0478-8756704,負責人:王祿)
(四)老齡、慈善和區劃地名股。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擬定并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組織開展人口老齡化宣傳教育,擬定老年人社會參與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齡人口狀況、老齡事業發展的統計調查工作;組織擬訂全區慈善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落實全區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和地名管理政策、標準。承辦鄉鎮、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更名、隸屬關系的變更。負責全區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地名管理工作,負責城鄉地名標志設置及管理工作。審定標準地名出版物。
(聯系電話:0478-8772639,負責人:韓衛東)
(五)社會事務股。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負責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參與擬訂殘疾人就業扶持政策。負責全區婚姻登記及信息、檔案管理工作。負責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負責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發放工作。負責孤兒供養、兒童福利、兒童收養和兒童救助保護工作。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擬訂全區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按照管理權限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聯系電話:0478-8311513,負責人:王云霞)
(六)養老服務股。負責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促進養老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擬訂臨河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等工作。擬訂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負責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養老機構管理工作。
(聯系電話:0478-8227445,負責人:李亞超)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工作。指導全區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區本級直接登記管理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聯系電話:0478-8756309,負責人:李慧慧)
辦公地址:巴彥淖爾市臨河區金川街道金沙路公園北街民政大樓三樓
辦公時間:上午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方式:0478-8288261
負?責?人:阮永杰
局屬二級單位:4個二級單位
中心敬老院
職能:
1. 主要職責中增加“牢牢把握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主線,將之貫穿于城鄉特困人員集中供養及自身建設等全過程各方面”。
2. 承擔臨河區范圍內的城鄉特困人員集中供養工作同時承擔社會老人供養工作。
3.做好敬老院黨的建設、財務、安全、衛生、文化等工作,依法維護供養對象合法權益。
4.認真落實上級部署的各項工作。
5.完成區民政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辦公地址: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曙光鄉治豐村一組
辦公時間:上午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方式:0478-8956858
負?責?人:蘇紹俊
干召廟敬老院
職能:
1. 主要職責中增加“牢牢把握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主線,將之貫穿于城鄉特困人員集中供養及自身建設等全過程各方面”。
2. 承擔臨河區范圍內的城鄉特困人員集中供養工作。
3.做好敬老院黨的建設、財務、安全、衛生、文化等工作,依法維護供養對象合法權益。
4.認真落實上級部署的各項工作。
5.完成區民政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辦公地址:內蒙古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干召廟鎮新利二組
辦公時間:上午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方式:0478-8745199
負?責?人:王愛國
社會救助綜合服務中心(臨河區殯葬事務所)
職能:
1.主要職責中增加“牢牢把握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主線,將之貫穿于社會救助、殯葬事務服務及自身建設等全過程各方面”。
2.協助做好全區殯葬管理相關工作,協助推進殯葬改革。
3.開展封建迷信活動和制售非法殯葬用品行為的巡察、勸導工作,引導和規范治喪活動,并及時報告相關部門違法行為。
4.開展免除城鄉居民基本殯葬服務費用工作。
5.總結殯葬改革管理工作經驗,參與制定年度殯葬改革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6.開展流浪乞討人員的轉送、救助工作。
7.認真落實上級部署的各項工作。
8.完成區民政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辦公地址:內蒙古巴彥淖爾市臨河區金川街道金沙路公園北街民政大樓二樓
辦公時間:上午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方式:0478-8773932
負?責?人:孫曉明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婚姻登記服務中心
職能:
1. 主要職責中增加“牢牢把握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主線,將之貫穿于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等法律法規、倡導文明婚俗及自身建設等全過程各方面”。
2. 協助區民政局做好婚姻登記相關服務工作,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記檔案,完成區民政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辦公地址:內蒙古巴彥淖爾市臨河區金川街道金沙路公園北街民政大樓一樓東大廳
辦公時間:上午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方式:0478-8282896
負?責?人:楊紅寶
初審:李雪靜 復審:鄔文印 終審:楊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