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臨河區農資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增強主體自律意識,強化信用監管,形成褒揚誠信、懲戒失信的制度機制,特制定我局農資市場領域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制度,促進我區各類農資經營主體資格合法,經營規范,農資監管切實有效,使得農民和廣大消費者利益得到切實保障。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創新監管理念、監管制度和監管方式,建立公共信用綜合評價和行業信用評價制度,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更好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二、目標任務
全面建立農資市場經營主體信用檔案,倡導誠信經營,開展信用評級,并以評價結果為基礎,按不同評價等級劃分不同的監管類別,以激勵、教育、限制、懲戒等方法,對農資市場經營主體實施動態的分類監管,不斷提升農資經營主體信用綜合評價的科學性、合理性、有效性,提升監管水平和監管成效,創建良好的農資市場領域經濟秩序和信用環境。
三、評定標準
實施動態劃定等級,信用等級分為A、B、C、D四級。A級為低風險單位,連續三年無行政處罰記錄;誠信守法,經營狀態正常; B級為中低風險單位,兩年內無行政處罰記錄;無失信記錄;C級為中風險單位,兩年內有行政處罰記錄;D級為高風險單位,三年內受到多次行政處罰;存在嚴重失信記錄的;因違法違規經營造成嚴重后果的,存在其他違法行為的。
四、等級管理
按照信用評價結果實施分類監管,將信用評價結果納入“雙隨機”抽查監管體系。
A級主體:對于信用評價等級A級的主體,實行信用監管,以行政指導為主,除專項檢查、投訴舉報或上級交辦以外,適當降低抽查比例,減少檢查和抽檢頻次;
B級主體:對于信用評價等級B級的主體,開展指導性管理,針對存在問題提出警告,限期整改,規范經營行為,根據日常監督抽查和監督檢查計劃,實施一般頻率監管;
C級主體:對于信用評價等級C級的主體,建立預警機制,實行嚴加監管,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監管力度,加大日常檢查力度,增加抽檢次數,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和查處;
D級主體:對于信用評價等級D級的主體,建立懲戒和淘汰機制,不受抽查比例和頻次限制,實行重點監管和強制性監管措施,對行政處罰的執行情況和整改情況進行回訪,若仍發現違法違規行為,應從重處罰。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嚴格審核。要做好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完善各類經營主體信息檔案,檢查人員要做好日常監督檢查記錄,保證信用評級工作更加具有說服力。
(二)公開公正,客觀評級。農資經營主體信用等級分類管理要堅持客觀、公正、科學的原則,在等級評定過程中做到標準公開、尺度統一、過程透明、結果公正。要加強監督評級工作的監督檢查,對監督檢查中發現不按照有關要求進行量化評級的,要及時予以糾正。對農資經營主體關于等級評定工作的投訴和意見,及時核實處理。
(三)獎懲并舉,分類監管。要充分運用主體信用評級結果,對誠信單位進行政策扶持,對失信違法單位強化監管,切實增強農資經營主體誠信守法意識,促進農資行業有序發展。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市場監管局
2024年1月31日